区块链监管如何平衡创新?台湾及东南亚六国案例解析
东南亚地区作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潜力日益凸显。伴随科技的持续发展和市场情绪的起伏,区块链监管的路线时常面临动态调整。尤其是在发生重大事故后,各地执法机构必须面对市场中仍然不完善的监管框架,因此时常会加速对规范的制定与执行。尽管此举可能在短期内加强监管,但长期来看并不一定会阻碍创新发展。例如在ICO热潮后,包括泰国、新加坡等相继迅速推出对应的规范,以保护本地投资者。厘清监管政策是想要踏足新市场的第一步,本文将通过台湾及东南亚六国的案例,解析区块链监管与创新的博弈关系。
台湾篇:从洗钱防制到VASP指导原则,监管步步升级
随着区块链产业的不断发展,各种应用场景不断涌现,从金融服务到供应链管理,从数字资产交易到智能合约。随着行业的高速成长,在金融诈骗与倒闭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合规监管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在台湾,政府在过去几年对加密资产监管态度逐渐采取相关行动,并开始与有关单位研拟监管虚拟资产的最佳方式。相关举措可以追溯到2021年6月,当时行政院依《洗钱防制法》指定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会FSC)担任"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之防制洗钱主管机关。金管会随后发布《虚拟通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AML&CFT)》以进行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已有25家厂商通过审核。
自2023年1月起,由立法院提案请行政院研拟虚拟资产相关监管机制,并列入中央政府预算。同年3月下旬,行政院表示虚拟资产领域将由台湾金管会监管,同时在监管方式上参考国际主流监管趋势,包含欧盟、新加坡、日本、韩国、以色列等,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强化台湾虚拟资产平台对客户之权益保护。基于虚拟资产或是数字资产的特殊性,多样化的产品应用(包含虚拟资产、NFT、支付、稳定币等)提升了监管的难度,因此目前相关单位仍在积极研拟各资产应用的权责单位。
在2023年9月,金管会基于洗钱防制监管,公布了研议已久的《虚拟资产平台及交易业务事业(VASP)指导原则》,并表示将从信息透明、资产保管、公司内控等多方面加强平台对客户保护。该指导原则包括强化虚拟资产发行面管理、制定虚拟资产上下架审查机制、强化平台资产与客户资产分离保管、强化交易公平及透明度、强化契约订定、广告招揽及申诉处理、建立营运系统、信息安全及冷热钱包管理机制、信息公告披露、强化内部控制及机构查核机制、明定对个人币商洗钱防制监理等同法人组织、严禁境外币商非法招揽业务等十大核心内容。
泰国篇:证券化监管的先行者,为何禁止交易所‘生息’业务?
泰国政府于2018年制定了《数字资产业务紧急法令》,对虚拟资产的发行、交易和相关业务提供了全面规定。该法令将虚拟资产定义为数字资产,包括加密货币和数字代币,不仅限于具有证券性质的资产。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包括交易平台,需要获得泰国证监会推荐并经财政部批准。平台的最低资本要求为5000万泰铢,但如果平台不保管用户资产,最低要求可降至1000万泰铢。法律明确规定,服务提供商必须分开管理用户资产,不得将其用于其他目的,并确保用户始终拥有其账户下的资产。
泰国以证券监管的角度强调适合性审查、最佳执行和禁止交易平台自行投资,以确保用户权益和防止利益冲突。这种监管体系更类似于证券市场监管理念,不仅关注反欺诈和信息披露,这与美国和日本等地的支付监管模式有明显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泰国证监会近期公布法令,禁止交易所向用户提供以下服务:不得将用户存入的数字资产用于借贷、投资或质押,并向用户支付收益;不得通过公司营销费用等预算,依用户存入的数字资产向其提供收益;不得通过第三方提供相关业务或广告。
此外,为避免对整体金融经济体系造成风险,泰国证监会禁止国民使用虚拟资产支付,交易所也须限制用户的转账功能。
越南篇:央行‘喊话’禁止支付,交易所却逆势扩张的‘暧昧’现状
越南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框架尚不明确,呈现出多重监管立场并存的局面。越南央行明确表态虚拟资产不被视为法定货币,禁止将其用作支付方式。越南证监会则禁止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任何与虚拟资产相关的发行、交易或经纪活动,并要求严格遵守反洗钱规定。此外,越南工业和贸易部也认为比特币不属于该国法律框架下的商品或服务,并警告公众不要操作虚拟资产。
尽管政府明确限制虚拟资产作为支付工具,但对于投资和交易等其他用途尚未出台具体法令进行规范。这种监管真空导致了一个矛盾现象:虽然官方持否定态度,但政府并未强力限制海外虚拟资产企业在越南运营。许多知名中心化交易所,如币安,都看重当地市场潜力并在越南深耕多年。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总理在了解到虚拟资产交易在当地相当活跃的情况后,曾下令央行及相关单位研究虚拟资产管理的政策与机制。在政府支持下,越南区块链协会正式成立,旨在协助构建更完善的监管框架。不过截至目前,尚未有正式的意见或法令提出。
印尼篇:商品属性监管‘弯道超车’,501种代币合法交易的秘密
印尼的虚拟资产市场正在快速发展,政府也在积极推动监管措施。该国的加密资产交易属于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Bappebti/CoFTRA)的管辖范围,被明确视为商品进行管理。在交易方面,监管框架主要由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所规范。
印尼于近期正式成立国家交易所(即印尼虚拟资产期货交易所),旨在提供法律确定性,保护使用者免受风险。政府还扩大了可交易的虚拟资产种类,目前允许交易的品种已超过500种,以促进虚拟资产能被更广泛地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印尼正在进行虚拟资产法规改革,计划将监管权从商品期货交易监管机构转移到金融服务业监管机构,过渡期为两年。虚拟资产目前被视作商品,但在过渡期后预计将被视为证券。
根据现行法规,受监管的虚拟资产业务包括期货交易所、加密期货清算所、虚拟资产保管商和虚拟资产交易所。但首次代币发行(ICO)目前尚未受到监管。各类业务都需要取得相应的许可执照,包括满足实收资本额要求、组织架构和技术要求,并需遵守反洗钱和反资助恐怖主义规定。
马来西亚篇:500万令吉门槛的‘双轨制’,如何平衡创新与风险?
虚拟资产在马来西亚是合法的,该国政府制定了相关法规以确保市场的稳定性和透明度。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仍在持续了解和追踪虚拟资产的发展动态,并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免受潜在风险。
2019年,马来西亚通过《资本市场与服务(有价证券定义)(数字通货与数字代币)指令》,将所有虚拟资产纳入证券法范畴,不论其是否被视为有价证券。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马来西亚被称为"数字资产交易所"(DAX),受《认可市场指引》中第15章关于数字资产交易所的规范。这些平台需要获得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许可,并在获得特定虚拟资产批准后才能开展交易,最低资本要求为500万马来西亚令吉。
在用户资产保护方面,马来西亚采用了与日本类似的监管模式,区分金钱保管和虚拟资产保管。金钱保管要求平台在合格金融机构开立信托账户存放客户资金,虚拟资产保管则要求平台设置足够安全的存储媒介来保管虚拟资产。此外,马来西亚还建立了完整的市场规范体系,包括实时市场监测、处理市场剧烈波动的措施,以及应对错误交易和系统失灵的方式。
除了交易平台,证券委员会还对首次交易所发行运营商、数字资产托管商、基金等领域的公司提出牌照要求。目前马来西亚共有六家中心化交易所获得证券委员会认可,用户可以在这些平台上交易包括比特币、以太坊等获得批准的虚拟资产。这些交易所还需要协助公开市场架构和平台上的订单种类等信息。总体而言,马来西亚正在积极研究完善的法律框架,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促进产业发展。
新加坡篇:币链分离的‘灯塔’,稳定币储备为何必须1:1覆盖?
新加坡在加密货币和数字资产监管方面拥有相对完善且友好的制度,其做法值得各国借鉴。该国采取"币链分离"的监管态度,即大力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而对容易产生投机行为的加密货币则采取相对保守的政策。特别是在多家大型借贷机构倒闭和知名交易所破产后,基于保护本地投资者的考虑,政府在听取多方意见后推出了一系列加强保护措施的规定。总体而言,新加坡稳定、公开且透明的监管框架仍然受到许多公司的青睐。
新加坡政府认为虚拟资产并非法定货币,但可作为替代支付工具使用。该国的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者受《支付服务法》监管。根据当地法令,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者包括:促进数字支付代币交换的服务,即建立或运营数字支付代币交易所;涉及数字支付代币买卖以换取金钱或其他数字支付代币的服务;为客户转移数字支付代币;为客户或代表客户提供托管钱包;以及作为经纪商为客户提供数字支付代币交易服务。
许可执照根据业务内容可分为三种类型:货币兑换许可证、标准支付机构许可证和主要支付机构许可证。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审查申请公司的健全性、安全措施和合规程序等方面。
在稳定币监管方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发布了稳定币的数字货币规则。该规则要求稳定币的储备必须为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资产,并且必须始终等于或超过流通中稳定币的价值。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对国内交易所的监管主要通过发布行政通知或指南等方式来明确政府的监管要求。例如,要求业者以法定信托保管客户资产,并将客户资金与公司资产分离;同时要求业者劝阻大众用户的投机性交易行为。
菲律宾篇:82省身份证件KYC挑战,Binance被‘全网通缉’始末
菲律宾央行(BSP)积极塑造国家货币格局,以拥抱数字经济发展。虚拟资产在菲律宾虽非法定支付货币,但其央行通过相关法令承认了虚拟资产的合法性。
菲律宾的监管体系要求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在运营前必须获得央行许可,并遵守有效的KYC和反洗钱措施。这包括收集客户识别信息并主动监控交易以检测和报告可疑活动。对于附加服务,还需要获得其他许可证,包括电子货币发行商(EMI)和汇款转账公司(RTC)许可。
菲律宾没有统一的国民身份证制度,这为KYC流程带来了特殊挑战。从业者的KYC系统需要能够识别菲律宾各地82个不同省份的有效身份证件,增加了身份验证的复杂性。
在审计规范方面,业者需要在季度审计中公开有关资产负债表的资讯,并披露其在热钱包和冷钱包中的资产状况,确保资产管理的透明度。
菲律宾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相对清晰,政府对VASP实施实质性监管。央行曾暂停新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许可证的常规申请窗口。近期,菲律宾证券监管委员会针对没有在当地持有合规牌照的交易所提出警告,特别对Binance采取了严厉措施,要求国家电信委员会和技术部门协助阻止民众访问该平台,同时要求谷歌和Meta禁止向菲律宾用户投放Binance的在线广告,并强力要求该交易所在限定时间内退出菲律宾市场。